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即日起,株洲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长株潭都市圈  2018-02-01 14:21

[摘要] 1月31日,株洲召开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即日起,全市中心城区正式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1

1月31日,株洲召开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即日起,全市中心城区正式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据悉,实施该措施目的在于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大气以及噪音污染,还市民一个洁净的市容环境。

另外,会议还发布了全年禁止燃放场所、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其中,全年禁止燃放的场所有党政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水电气等企业,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风景名胜区、养老机构,图书馆等。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自建宁大桥起沿南环路、东环路、东环北路以及湘芸路、炎帝大道合围形成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其余时段则一律禁止燃放。《通告》鼓励市民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烟花爆竹。

《通告》指出,若市民在此期间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公安部门会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全年禁止燃放场所

(一)党政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

限制燃放区域包括:

自建宁大桥起沿南二环、东二环(包括枫溪街道办事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辖区)、东环北路、S211、沪昆高速、石峰区株洲市界、天元区湘芸路、炎帝大道、建宁大桥合围形成的区域。以上以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

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社区、小区等人流聚集区全年禁燃)。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其他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环保局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

同时,鼓励市民采取声、光、电产品代替传统的烟花爆竹。支持我市烟花爆竹企业积极研发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产品,实现产业提质升级,确保“烟花之乡”品牌地位和市场地位。

市民可拨打110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昨日的发布会上,市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及各区负责人均表态,全力支持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和焰火燃放活动行政处罚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废弃物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宣传、发改、经信、质监、安监、民政、卫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禁燃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株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根据本通告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村委会)。禁限区内的餐饮、殡仪、公墓、医疗等场所有义务劝阻在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劝阻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和城市管理部门。

市民如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